非遗传统文化技艺产品制作赛项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三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
二、竞赛项目、时间、形式
(一)竞赛项目
非遗传统文化技艺产品制作赛项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23年6月29日—7月28日
(三)作品评判时间
2023年8月29-30日
(四)比赛形式
提交作品设计稿、设计说明、制作过程视频与照片以及作品完成照片
三、竞赛内容与要求
(一)竞赛内容
围绕“讲述我的家乡”,运用各国各地特色非遗传统技艺技法,表现形式以文创产品为载体展示本区域文化特色,驱动文化传播,将各国各地优秀文化融入作品,深度挖掘当地文化内涵、历史性与艺术性,展现当地文化的活力与感染力,充分传达文创产品的文创理念,传递文化价值。促进国际青年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技能的提升,弘扬各国各地传统文化,展示有地区特色的非遗技艺或工艺美术技艺技法。
(二)竞赛要求
运用各国各地典型的非遗传统技艺技艺或当地特色手工技艺完成具有地区文化代表性的创意礼物制作(实物作品),表达各国各地学生的文化素养和交流热情,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意创新水平。作品以实物制作拍照的形式提交,同时提交设计稿和设计说明以及作品制作视频和照片。
四、评分标准
附件1
五、评分方法
(一)评委选聘
本次竞赛遴选院校专家或行业企业专家3名组成裁判组,其中裁判长1名。
(二)大赛仲裁
本赛项依据大赛仲裁机制要求设置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分别由参赛院校领导、大赛组委会领导组成。本赛项在竞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各参赛学校领队可在竞赛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赛项仲裁机构再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三)评分方法
裁判组采取集体评议、评委打分方式,执行总分计算制度,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评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以质论奖。依据赛项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本赛项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审核
本次竞赛裁判员对评审打分表核对无误后,由本赛项赛务人员统一收集,进行成绩汇总。统计完毕后,根据参赛选手最终成绩进行奖次排名,并将最终结果交至裁判长审核签字。
六、竞赛流程
(一)组队与报名
1. 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应为在校有正式学籍学生。
2. 每校指定1名领队协助承办单位完成组赛工作。
3. 参赛学生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参赛单位填写回执(附件3)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参赛单位及参赛者应确保作品上报材料内容准确、详实,报名表中按第一、二依次填写参赛作者与指导教师姓名,一经提交,不得变更。各院校认真核对竞赛项目名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作品名称等信息,确保信息填写准确。
(二)提交作品
1. 作品提交内容要求:参赛作品需包含设计稿、设计说明、作品制作过程视频及照片、作品最终成品照片等内容。其中“作品制作过程视频及照片”需提交作品制作过程中某一步骤或全过程视频,视频时长控制在2-3分钟内并提交3-5张作品制作过程照片;“作品最终成品照片”需提交3-5张照片,要求图片清晰美观、构图合理、全方位展示作品。
2.本次竞赛规定截止日期前,以院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参赛作品,将作品电子材料发到赛项联系人指定邮箱。参赛作品内上不出现单位、姓名及其他特殊标记。
2. 非遗传统文化技艺产品制作赛项编号为A
3. 参赛院校提交(百度网盘)资料为压缩包,一级文件夹命名为A+学校名称,里面包含以下文件(夹):
(1)非遗传统文化技艺产品制作赛项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附件4)
(2)总作品文件夹命名为:“A+学校名称”
举例: 一级文件夹命名
其中包含文件夹:“A+学校名称+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及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
(三)作品评判
裁判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依据赛项评分标准对所提交作品打分,按成绩排序后列出获奖名单并签字确认;赛务组对作品分数和获奖情况进行复核,无异议签字确认;裁判长将比赛结果上报大赛组委会。
七、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一等奖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20%、三等奖比例为30%、优秀奖比例为40%;本次大赛设置“未来工匠奖”(特等奖),奖项产生方式将为本次赛项全场最高分。
八、赛项组委会
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芳群园校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18号
邮 编:100078
联 系 人:苏 麟
联系电话:13241913761
电子信箱:feiyizhijiao@163.com
九、附件内容